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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声药物导入使用注意事项

超声药物导入使用注意事项
超声药物导入注意事项
1.经期妇女慎用,孕期的腹部禁用。
2.化脓性炎症,急性败血症,持续高热。
3.出血倾向,消化道大面积溃疡禁用。
4.对热过敏区域,感觉迟钝区域,血循环不良区域,性腺位慎用。
5.有内固定者,骨折断端未愈合的患者慎用。
6.处于成长期儿童骨端禁用。
7.恶性肿瘤(为治疗癌症特殊设计的聚集超声例外)。
8.冠心病患者的左肩部,高度近视患者的眼部及其邻近区感神经节及迷走神经部位,体内植入物(心脏起搏器心脏支架患者禁用,有大出血倾向者禁用)。